官名。隋于行台尚书省置武器监令。唐于卫尉寺置武器署,有令一人,正八品下,掌在外使用的兵器,供祭祀、朝会、巡幸及公卿婚丧卤簿之用。丞二人,从九品下;所属有府、史、监事、典事、掌固。贞观中东都亦置武器署。
官吏任用限制之一。汉魏以来吏员的补用,多注重学识。汉初规定,学童能背诵经书九千字以上,乃得为吏。武帝时又规定,凡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,通一艺以上,可补为左右内史、大行卒史,比百石以下,补郡太守卒史。若
官名。五代置,为诸司使之一。宋初沿置,属西班诸司使。后多不领本职,用为武臣阶官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改为西作坊使。
官署名。民国二年置,属盐务署。根据善后借款条约,置中国总办一员、外国人会办一员,掌发给放盐准单及汇编盐税报告表册等事。并在各井盐地设立分所,置中国经理、外国洋协理各一人,共同担负征收存储盐务收入的责任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县司法公署置书记监一人,书记二至四人。书记监似为书记之资深者,负责公署内文牍、记录事务。
官名。明成化二年(1466)于通政使司置,一人,正四品。不理司事,录武官黄卫所袭替之故,以征选事。万历九年(1581)革。
官名。即“柔远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辽朝职官类名。属南面官,主要为钱帛、转运等官署、官员。有长春、辽西、平州三路钱帛司,各设都点检总其事; 又有诸转运使司、如奉圣、蔚、应、朔、保、西山等州,在山西路还设有都转运使司,各设转运使、副使、同
泛指掌祭祀祈祷的官。《汉书·郊祀志上》;“祝官有秘祝,即有灾祥,辄祝祠移过于下。”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御前大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