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同中书门下平章事

同中书门下平章事

官名。简称“同平章事”。唐初以尚书令、仆射、中书令、侍中为正宰相,太宗时或以他官加此名义行宰相事,入政事堂议政。贞观八年(634)诏李靖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,始有“平章事”之名。高宗永淳元年(682)以黄门侍郎郭待举、兵部侍郎岑长倩同中书门下平章事,始以“同平章事”入衔。玄宗以后,逐渐成为宰相专称,迄五代不改。藩镇节度使带此号则称“使相”。北宋前期为宰相、使相所带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9),宰相尚书左右仆射复加此衔,孝宗乾道八年(1172)省。辽朝偶以为中书省长官,职同宰相,参与朝政,然多用为功臣加官及死后赠官,亦称“同政事门下平章事”、“同平章政事”、“同政事令门下平章事”等。


官名。唐代始置,也简称“同平章事”。唐初以三省长官为宰相,又常在他官中选派一些人分担宰相之任,称“同中书门下三品”,高宗永淳元年,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成了宰相的官衔。初,三省长官议事,在门下省的政事堂,后迁政事堂于中书省;开元中,改政事堂号“中书门下”。同中书门下平章事,意思是与中书门下的长官共同商议处理国家大事。其后,宋、辽等朝沿其制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宰相之职》、《辽史·百官志三·中书省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加阶

    即升阶,为官员升迁的方式之一。明制,凡官员每次考满,政绩为上等者,均予升阶。如礼部尚书叶向高以三考称职,晋升为文渊阁大学士,其官阶上升一等。

  • 保宫

    官署名,汉置,属少府,原名居室,武帝太初元年改称保宫,有令、丞,掌拘禁犯人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。《汉书·苏武传》:“陵始降时,忽忽如狂,自痛负汉,加以老母系保宫,子卿不欲降,何以过陵?”

  • 太师

    官名。①西周始置,为辅弼君王的重要大臣。相传周初与太傅、太保并号三公。《尚书·周官》:“立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兹惟三公,论道经邦,燮理阴阳。”春秋沿置,辅导君王,执掌国政,督师征伐。战国后废。西汉平帝元

  • 十八房

    官名。明朝科举会试中房考官的合称。明朝初制,会试同考官只用八人,其后渐增。正德六年(1511)用十七人,分《诗经》五房,《易经》、《书经》各四房,《春秋》、《礼记》各二房。至万历十四年(1586)定《

  • 副大臣

    见“大臣”。

  • 守吏

    守关的官吏。唐元结《元次山集·欸乃曲》:“唱桡欲过平阳戍,守吏相呼问姓名。”

  • 上林乐府

    音乐机关,掌管音乐,汉置。《汉书·礼乐志》:“今汉郊庙诗歌,未有祖宗之事,八音调均,又不协于钟律,而内有掖庭材人,外有上林乐府,皆以郑声施于朝廷。”

  • 修政局检讨官

    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二年(1132)置,掌讨论内外政事,数月后罢。

  • 大都酒课提举司

    见“酒课提举司”。官署名。元置,属户部。掌酒醋榷酤之事。置提举一人,从五品;同提举二人,从六品;副提举二人,从七品;提控案牍二人,司吏五人。后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人,其他员额如故。

  • 厅房主事

    官名。辽朝置。尚书省并入枢密院,设厅房主工部事,以主事长厅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