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知室政院事
官名。元置,为宣政院的副长官,秩正二品,员额二人。
官名。元置,为宣政院的副长官,秩正二品,员额二人。
国民党政府对公务员的考核制度。依照国民政府于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十一月四日公布的《考绩法》规定,公务员考绩分为年考和总考两种。年考是对公务员每年政绩的考核,一般分两次于六月份与十二月份分别举行
官制用语,犹言“各个部门”。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:“群司勉修职事。”
即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”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水衡都尉,为辑灈令副贰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属水衡都尉,佐令领辑濯士,助令掌船只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,参看“辑濯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税收机关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商民开市、失照歇业,收捐税,罚款事。辖文案、调查、稽核、会计、收捐、议罚、收发七处及内、外城工巡捐局。置总办一人。宣统二年 (1910) 撤
官署名。元朝军府等级,秩从七品,统军五十名以上,置百户一员。
官名。明、清时外省派驻京师传递文书之官员。简称“提塘”。掌递本省与各部院往来文书,并负责领送颁给本省官员的敕书及州县印信。清制,各省派驻京师者共十六人,隶兵部捷报处。由督抚于本省武进士、武举人及候补、
北齐郡主簿名目之一。见“郡迎新主簿”。
参见“十明将军”。
爵名。战国秦置,为二十等爵第十五级,主上造之士。秦汉因之。爵名,为秦汉二十级爵的十五级。掌上造之士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爵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