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官署或办事机构之职官。一般为总办之副职,即帮助办理各项事务之意。其品秩视机构而异。如帮总办、帮提调等。清代后期中央或地方临时机构中主管官的副职,其资格略次于会办的,称为帮办。北洋政府沿置,设
爵名。清初九等世爵之第六等。乾隆元年 (1736) 定汉文名为“轻车都尉”。为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封爵之下四级世职的第一级。分为三等,叙正三品。爵位名。清朝的爵位分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、轻车都尉、骑都
官署名。北齐太府寺始置,有令、丞,又别领京坊、河东、信都三局丞。隋朝沿置,有令二员、丞四员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隶少府监,寻与司织署合并为织染署。
官名。三国蜀置。《三国志·李恢传》:“(李)恢弟子球,羽林右部督,随诸葛瞻拒邓艾,临阵授命,死于绵竹。”官名,三国蜀置,掌督羽林右部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李恢传》:“恢弟子球,羽林右部督,随诸葛瞻拒邓艾,
官名。简称廷平,亦称廷评、廷尉评。廷尉属官。西汉宣帝地节三年 (前67) 因负责判案的廷尉史任重禄薄而增置,员四人,秩六百石。或说置左、右平二员。负责具体案件的审理,位次于廷尉正、监。东汉唯置左平。魏
官名。两晋南北朝皆置,位在令史上,属尚书省。协助尚书左、右丞管理都省事务,监督诸曹尚书、尚书郎。晋、宋、南齐、北齐皆置八人,梁、陈置五人。晋宋秩二百石,梁二班,北魏、北齐从八品上。官名。为尚书左右丞的
官名。清朝奉天府之主官。顺治十四年 (1657) 设,一人,由满人充任,正三品。掌理留都治化与其禁令,小事决之,大事以闻。乾隆二十七年(1762),始受盛京将军节制。三十年,改派盛京五部侍郎兼管。光绪
官名。五代及宋时设为统兵官都指挥使之副。
左士师和右士师合称。参见“左士师”、“右士师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由金银局改置,秩正六品,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。后升从五品。置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参见“金银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