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司
官署名。南宋殿前司、侍卫马军司、侍卫步军司及长江沿岸诸军皆置,为审讯狱讼机构。狱讼皆由主帅判决,不经属官。光宗时,命精于刑律者兼管。宁宗嘉定五年(1212),命武举人主管。
军事部门兼理司法机构。南宋初,三衙及长江沿岸诸军均设审讯狱讼机构,称为后司。高宗、孝宗时期,所有案件均由主帅亲自判决,不经属官。光宗时始命熟识法制的属官兼管。嘉定五年(公元1212年)又以武举人主管后司公事。
官署名。南宋殿前司、侍卫马军司、侍卫步军司及长江沿岸诸军皆置,为审讯狱讼机构。狱讼皆由主帅判决,不经属官。光宗时,命精于刑律者兼管。宁宗嘉定五年(1212),命武举人主管。
军事部门兼理司法机构。南宋初,三衙及长江沿岸诸军均设审讯狱讼机构,称为后司。高宗、孝宗时期,所有案件均由主帅亲自判决,不经属官。光宗时始命熟识法制的属官兼管。嘉定五年(公元1212年)又以武举人主管后司公事。
官名。金泰和四年(公元1204年)置熙春园,属上林署,以都监为主官,下设同监。
官名。即太史丞。
官名。为知枢密院事的简称。宋置,详“知院”条。
专门学校名。原名警官高等学校,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北洋政府创办,校址设在北京,国民党政府成立后接办,属内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五月内政部修正公布的《警官高等学校规程》规定,警官
官名。秦汉有太仓令及丞,北齐始置太仓署,亦以令丞为正副主官,属司农寺。隋沿置,置令二人,属官有米廪四人,谷仓督四人,盐仓督二人。唐制,太仓署令三人,掌谷物廪藏,丞二人,属官有府、史,监事。
官名。东汉初置,为杂号将军,统兵出征。后省。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曹操复置,李典由裨将军迁此。十六国西秦亦置。见《晋书·吐谷浑传》。杂号将军名,东汉始置,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七月丁亥
官署名。秩正四品,隶内正司,掌皇后汤沐邑赋税、民匠、属民,设于武宗至大四年(1311)。置都提举一员,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二员。下辖五处长官司,秩正五品; 提领所十,秩正七品,分掌各地赋税属民。
官名。秦置。公元前221年,秦始皇统一六国,推行郡国制,全国分为三十六郡,郡置守、尉、监。监即监御史,主监察郡政。西汉初年省。官名。秦置,掌监郡。汉省,丞相遣史分刺州,不常置。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,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四人,从六品,奏补。佐都典簿分任文牍、会计与庶务,并监印。
官名。北魏置,见“帐内都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