吏部郎官
吏部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参掌四选之事。以知府资序以上人充郎中,未及者为员外郎。南宋高宗建炎四年(1130),罢权摄、添差郎官。凡初进拟,仅称吏部郎官; 及拟告身细衔,始分郎中、员外郎,并加尚左、尚右、侍左、侍右之称。
吏部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参掌四选之事。以知府资序以上人充郎中,未及者为员外郎。南宋高宗建炎四年(1130),罢权摄、添差郎官。凡初进拟,仅称吏部郎官; 及拟告身细衔,始分郎中、员外郎,并加尚左、尚右、侍左、侍右之称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辖三院之一。与武备院、奉宸苑合称“内三院”。初名“御马监”,顺治十八年(1661)改“阿敦衙门”,以大臣、侍卫等管理,康熙十六年(1677)改是称。下设左、右二司,并辖上乘御马厩、
官署名。宋太宗淳化四年(993),改磨勘京朝官院置,差遣院亦并入。设知审官院二人,由侍御史知杂以上充任。掌考校京朝官殿最,定其官爵品级,分拟其内外任使,奏报皇帝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改为审官东院;
武官名。三国魏黄初元年(公元220年)以许褚为之,不常置。见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。
初指掌握一方军政的军事长官。如两晋之持节都督,唐、五代之节度使等。《晋书·范宁传》:“又方镇去官,皆割精兵器仗以为送故,米布之属不可称计”。《新唐书·宪宗纪赞》: “由是朝廷益弱,而方镇愈强”。后成为
① 指朝觐聘问之事。《周礼·秋官 ·掌交》:“掌邦国之通事而结其交好。”②中书通事郎、中书通事舍人、通事令史、通事舍人等官的简称。详见各条。③北魏吏名。太武帝太平真君五年(444)为侍中、中书监、司徒
1、指皇帝、王、诸侯。2、即公主。战国以前诸侯女称君主。《史记·六国年表·秦灵公八年》:“初以君主妻河(伯)。”注:“《索隐》:君主犹公主也。”
官署名。即门下省,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)改,五年复名门下省。参见“门下省”。即门下省。唐玄宗开元元年改门下省为黄门省。见《新唐书·玄宗纪、百官志二·门下省》。
官名。明朝掌管南京留守防护之事的官员。景泰三年(1452)始置,一人,以侯、伯、都督充任,领南京五军都督府之事,其治所设于中军都督府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属三司盐铁,掌旬设、节料、斋钱、餐钱、羊豕、米面、薪炭、陶器等物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废。
散官名。金、元皆置为司天散官。金为二十五阶之第五阶,秩正五品中。元十四阶之二阶,秩正四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正五品中,称明时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