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声署署正、署丞
官名。清置,为和声署正副长官。见“和声署”。
官名。清置,为和声署正副长官。见“和声署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太仓令所属有荚库丞,掌管荚库事务。陈沿置。
官名。元至元七年(公元1270年)置甸皮局,十四年(公元1277年)定秩为正七品,二十一年(公元1284年)改隶大都留守司。掌岁办熟红甸羊皮二千余件。设大使一人为主官,管匠三十余户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掌管邺城东市的事务,设令、丞为长贰,属司州牧。
官名。北宋初,国子监有印书钱物所。太宗淳化五年(994) 改称,以京朝官充任。掌印经史及其他书籍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省。南宋复置。官名。宋初国子监有印书钱物所,淳化五年(公元994年)改置书库监
官名。北宋徽宗大观元年(1107)改国子监学录置,正九品。宣和三年(1121),改为太学录。
武官名。见“团营”。
官名。辽、金、元设置,为警巡院的主官,见“警巡院”。
官文书名。宋朝中书省据皇帝意旨起草诏令,交门下省审复。重大事件面奏,得旨后另以黄纸录送门下省,称画黄。小事则先拟出处理意见,得旨及进呈熟状后,另以黄纸抄录送门下省,称录黄。
官名。北魏置,属尚书省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八品中。
即“帖麦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