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州
三国吴行政区划。吴孙权雄据江东,占有东汉交州全境及荆、扬二州之大部,至孙皓元兴元年(公元264年)更分交州置广州,合为四州。扬州治建业(今江苏省南京市),荆州治南郡(今湖北省江陵东北),交州治所在龙编(今越南民主共和国河内市东天德江北岸),广州治所在番禺(今广东省广州市南部)。此外,《通志》等书谓吴又有郢州,治所在江夏(今湖北省鄂城),《读史方舆纪要》卷二说:“晋灭吴得州四,谓荆、扬、交、广也。郢州似初置后废。”
三国吴行政区划。吴孙权雄据江东,占有东汉交州全境及荆、扬二州之大部,至孙皓元兴元年(公元264年)更分交州置广州,合为四州。扬州治建业(今江苏省南京市),荆州治南郡(今湖北省江陵东北),交州治所在龙编(今越南民主共和国河内市东天德江北岸),广州治所在番禺(今广东省广州市南部)。此外,《通志》等书谓吴又有郢州,治所在江夏(今湖北省鄂城),《读史方舆纪要》卷二说:“晋灭吴得州四,谓荆、扬、交、广也。郢州似初置后废。”
宋朝三京与开封府合称。参见“三京牧”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西曹”。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即太子左监门率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,并降为正五品,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复名左监门率。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将,掌理军需事务。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广西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三至五人,后增至七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。皆秩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
官名。辽著帐郎君院置,属北面著帐官。分设于祗候郎君班详稳司与左右祗候郎君班详稳司,分领各司祗候郎君,其地位在各司详稳之下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五年(1372)置于四川纳溪县(今四川纳溪县),掌该处盐政、马政。设司令,以常选官为之,司丞,以内使为之。十三年罢,寻复置。十五年改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进行管理。后革该司。
①官员用具,即“笏”。上朝时执,有事书其上,晋朝以后始称为手板,亦称手版。但尚书省长官所持仍称笏。②明、清时属官谒见长官时专用的一种名帖,亦称手版或手本。有红禀、白禀之分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司爟下士二人, 掌理用火的政令,国中有失火的或擅自焚烧野草的,要加以刑罚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司火中士,正二命;司火下士,正一命。属夏官府兵部中大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