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称教官为教职。清代江藩《国朝汉学师承记三·钱大昕》:“自以不习吏事,就教职,选授江南府学教授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普通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优级师范、初级师范学堂、盲哑学堂、女子师范学堂之教课规程,设备规则,以及学堂与地方行政、财政有关之一切事务。置员外郎一人、主事二人。
以诸郎组成的宫殿宿卫组织。秦时宫殿宿卫, 除卫尉所领的南军之外,又有殿中诸郎,其首领称郎中令,汉代改称光禄勋。郎卫与南军卫士的分工是:郎卫掌宫内的诸宫殿门户,南军卫士则掌管宫门的屯卫及宫中的徼巡。此外
1、官名,汉朝郡县属官,位在议曹掾下,掌参与谋议。多以境内名士任之,无固定人数,也无固定职事。2、议曹从事史的简称。《陈书·儒林传·顾越》:“扬州议曹史兼太子左率丞。”
官名。见“同文寺”。
官名,秦汉之间的武官名,掌帅兵征战。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“阳夏侯陈豨,以特将将卒五百人前元年从起宛朐,至霸上,为游击将军。”
官名。南朝宋明帝泰始三年(467)置,为九嫔之一。齐不置。梁、陈复置,陈亦位列九嫔。隋、唐不设。宋朝置在淑仪下、顺仪上,正二品,属“嫔”。内命妇名。南朝宋泰始三年(公元467年)所置九嫔之一,为皇帝之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府寺左尚方署,设丞。掌宫廷乐器制作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司市下大夫属官,掌钱币的铸造,其下设泉府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爵名。战国秦置,为二十等爵第十五级,主上造之士。秦汉因之。爵名,为秦汉二十级爵的十五级。掌上造之士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爵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