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史馆典籍厅
北京军政府时期国史馆的内部机构,掌保管史稿及采访、搜集、储藏史料。设厅长一人,典籍四人,主事三人,采访员若干人。参见“国史馆”。
北京军政府时期国史馆的内部机构,掌保管史稿及采访、搜集、储藏史料。设厅长一人,典籍四人,主事三人,采访员若干人。参见“国史馆”。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《明史纪事本末》卷十四记明代福建参政魏鉴、瞿庄笞死奸吏,“太祖曰:今两参政能置奸吏于极刑,所谓惟仁人能恶人也。特赐玺书劳之。”
官名。司工即司空。战国司工官分左右。战国官印有之。见《古玺汇编》第八九号。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将,掌理军需事务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都事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官署名。辽北面官,所掌不详。有都统领、副统领。
官名。①清朝绿营军将领,即“营”之统兵官。位于参将之下。初制正三品,顺治十年(1653)改从三品。统班一营之军务,分属总督、巡抚、提督、总兵管辖。又有为总兵总理营务者,称镇标中军游击。水师中亦设。②
即“拨历”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磨制豆腐。
清制,中央六部、都察院,以及外省督、抚之文书,可盖紫色印信,故称紫花印。
官名。清末学部专门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掌司事。额设二人,正五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