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防部副官局
国防部内部行政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参谋总长,掌管国防部各厅、局的人事、文电收发、通讯、档案管理、勤杂等事务。局内设管理、总务两组,另设七个处,分管各项业务。组、处之下分设若干科。其人员级别与各局大体相同。
国防部内部行政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参谋总长,掌管国防部各厅、局的人事、文电收发、通讯、档案管理、勤杂等事务。局内设管理、总务两组,另设七个处,分管各项业务。组、处之下分设若干科。其人员级别与各局大体相同。
① 即副贰之义。宋、辽、金某些官署副长官或佐贰官多带此衔。宋朝有同知枢密院事、同知贡举、 同知閤门事、 同知国用事等。 辽有同知汉儿行营都部署事、同知度支使事、同知留守事、同知府事、同知宣徽院事、同知
战车与步卒组合的基本单位。商代时车战逐渐成为主要的作战形式,其时战车与步兵分别编组,战车以辆计,步兵以行组成。周初仍沿商代体制,战车与步兵分编,后来逐渐演变为战车与步卒合同编组。以战车为主体,每车配备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大校,掌理海军造械事务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前置,为谏院次官。元丰改制罢。
官制用语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0) 将所录取的进士分为三等,分称第一、二、三甲,此年第一甲取二十八人,第二甲取一百五十七人,第三甲取五十四人,三甲人数反少于二甲。太宗端拱元年(988) 、二年取
制置三司条例司简称。官署名。宋置,为“制置三司条例司”的简称,掌经画邦计,议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一·制置三司条例司》。
宋朝各级地方行政长官统称。自知州、知县至监镇、知寨,皆属亲民官。选人改京官后,通常皆须任亲民官一次。亲理军民之事的地方官,汉、唐指郡守、刺史、县令;宋指知州、知府、知县等。见宋赵升《朝野类要二·称谓》
工部尚书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工部(尚书)为大起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职掌参见“畿伯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王乘象路时护卫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道右,上士二人”,“掌前道车,王出入,则持马陪乘。如齐车之仪。自车上谕命于从车。诏王之车仪。王式,则下,前马。王下,则以盖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