堂主事
官名。清置,清朝中央六部、理藩院等,皆置堂主事,掌文案章奏;初四品,后定为六品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、二》。
官名。清代于六部和理藩院均于堂官办公处所设堂主事,多以满人及汉军充任。因为尚书、侍郎有的不熟识汉文,而汉人职官也不能直接上达于满族长官,故设此官以为转达。
官名。清置,清朝中央六部、理藩院等,皆置堂主事,掌文案章奏;初四品,后定为六品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、二》。
官名。清代于六部和理藩院均于堂官办公处所设堂主事,多以满人及汉军充任。因为尚书、侍郎有的不熟识汉文,而汉人职官也不能直接上达于满族长官,故设此官以为转达。
官名。清朝太常寺之属官。掌管太庙门钥、守卫、值宿之事。朔望则奉香行礼,凡祀日则守门以司其启闭出入。额设十人,四品二人,五品八人,均以满员充任。四品尉员缺,以五品尉序升,五品尉员缺,以六品尉序升。官名。
官名。见“遥辇乣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恩幸传》: “(常)季贤起于主马,世宗初好骑乘,因是获宠。位至殿中将军、司药丞,仍主厩闲。”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置,掌造木器。分设于朝中与军中,朝中的为天朝典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;军中的为各军典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
小臣。《后汉书·孔融传》:“每有一竖臣,辄云图之,若形之四方,非所以杜塞邪萌。愚谓虽有重戾,必宜隐忍。”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掌起居郎、起居舍人之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
明清荫监之一。指科举制度中,以官荫而得入国子监读书者。明初因袭前代任子之制,文官一品至七品皆得荫一子以世其禄。成化三年(1467)定制,在京三品以上方得请荫,或即与职事,或送监读书。云南、四川有土官生
县门下吏名。东汉郡府有门下干,位在书佐之下,是听差一类的小吏。县亦有之,见《汉官》,汉碑亦有干,如《隶续》一九《郑季宣碑》有直事千四人。晋代县亦置门下千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.
官名。清朝管理北运河土坝之主官。隶于坐粮厅。掌漕粮车运过坝之事。每年南漕抵通,依例移驻河干,按界稽查。所辖土坝车户初为五十名,后为二十名,嘉庆十五年(1810)全裁,事归石坝经纪。
“金紫光禄大夫”的省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