堂后官
官名。北宋中书门下属吏。五房各置三人,一人掌承受批凿圣语、定押敕草,一人掌点检书写熟状、呈押进入,一人掌对读、印押发放。初以吏人充任,太祖开宝六年(973),令吏部流内铨选用士人。其后,逐渐以市朝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名。宋初,中书门下五房各置堂后官三人,其中一人登录皇帝旨意,一人抄录公文,一人校对印发。原选吏人充任,开宝六年(公元973年),命吏部选用士人;太平兴国九年(公元984年)起,渐以京朝官充任。元丰改制罢废。
官名。北宋中书门下属吏。五房各置三人,一人掌承受批凿圣语、定押敕草,一人掌点检书写熟状、呈押进入,一人掌对读、印押发放。初以吏人充任,太祖开宝六年(973),令吏部流内铨选用士人。其后,逐渐以市朝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名。宋初,中书门下五房各置堂后官三人,其中一人登录皇帝旨意,一人抄录公文,一人校对印发。原选吏人充任,开宝六年(公元973年),命吏部选用士人;太平兴国九年(公元984年)起,渐以京朝官充任。元丰改制罢废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学部。掌机要文移,审核图书、典籍、设郎中一人为主官。司内分设三科:机要科,掌理机要文书,撰拟紧要章奏及关涉全部事体的文件函电,并稽核京外学务官员功过、任用、升调及掌检定教员、聘用外籍
县级行政官员统称。《管子·大匡》: “凡庶人欲通,乡吏不通七日,囚”,“凡县吏进诸侯士而有善,观其能之大小以为之赏,有过无罪”。泛指县令县长的属官,不同名称的县吏分掌其职事,都是县属的办事官员。《后汉
参见“荫监”。
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金玉锡石之地。《周礼·地官·卝人》:“卝人掌金玉锡石之地,而为之厉禁以守之;若以时取之,则物其地图而授之;巡其禁令。”
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公主邑司,员额二人,掌公主家杂务。
官名。法院进行合议审判时,以一人为长,称审判长,通常以庭长担任,其职务为指挥法庭开闭,维持法庭秩序,讯问被告及证人,代表审判庭宣示。民国时期各级审判机关合议庭的主持人,通称为审判长。
官名。隋于诸王府置铠曹行参军,唐武德中改为铠曹参军事。置于亲王府,员额二人,秩正七品下,掌仪卫兵杖。贞观中废。
参见“太弟中卫率”。
官名。汉宣帝时耿寿昌建议于边郡筑粮仓,谷贱时用较高价钱籴入,谷贵时减价粜出,称为常平仓。后汉改为常满仓,晋又称常平仓。唐武后垂拱中,两京及地方州府均置常平署,属太府寺。常平署令一人,从七品下,掌仓粮管
官名。清朝外火器营之长官。额设一人,正三品,于营总内拣补。在火器营掌印总统大臣、总统大臣统领之下,掌外火器营训练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