堂差
宋代官员任用方式之一。即堂除,见该条。
宋代官员任用方式之一。即堂除,见该条。
参见“内直监”。
官名。明洪武三十年(1397) 改良酝署令置,设一人,从六品。清朝沿置,设二人,满、汉各一人。初制,满员四品,顺治十六年 (1659) 改六品,康熙六年 (1667)升五品,九年与汉员并定为从六品。
(1)宿卫官。汉制,少府、光禄勋、执金吾、卫尉四官,各领其属以掌宿卫,遇有狱讼之事可自行审判,不须移送廷尉。(2)诸公府。自两汉至魏晋南北朝,诸公府都设有掌理司法的掾属,可以执行司法审判事务。如辞曹主
本指将帅幕府中的参谋、书记等,后来也用作地方军政官聘请雇佣的文书、刑名、钱谷佐理人员的通称。清代汪辉祖《佐治药言检点书吏》:“幕友之为道,所以佐官而检吏也……唯幕友则各有专司,可以察吏之弊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兼掌西北诸部军民。
官名。清末学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。佐尚书、侍郎管理全部事宜,并分别各司事务,稽核五品以下各职员功过。
官名。元朝置。释教总制院长官,例由国师推类,掌全国释教及吐蕃事务。
官名。晋朝置,领兵。多为战时临时设置,故未假以名号。《晋书·魏浚传》: “河间王颙之伐赵王伦,以(魏)该为将兵都尉。”武官名。三国魏蜀吴均置,掌领兵。魏制秩第五品,典韦、许褚均曾任此职,见《三国志·魏
即“延昌宫”。
参见“十骁将军”。官名。梁置。为百号将军之一,拟官六品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参看“骁雄将军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