墩官
官名统称。辽官排班,有高墩、矮墩、方墩之分,大丞相至阿扎割只为墩官。其礼仪、丧葬、政治地位及服饰,皆有区别。具体内容,史籍记载不详。
官名统称。辽官排班,有高墩、矮墩、方墩之分,大丞相至阿扎割只为墩官。其礼仪、丧葬、政治地位及服饰,皆有区别。具体内容,史籍记载不详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参谋总长,掌管全军军法检查、审理以及管狱等业务。设局长一人,中将级;副局长一人,少将级;局内分设二处,处下设科。处长、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。
官名。清末资政院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置。初为二人,由王公大臣内特简。宣统元年(1909)后仅一人。三年正式定为一人。掌总理全院事务,主持资政院会议,充任议长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资政院的长官。见
官名。北魏置,属太常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 (499) 定为从七品下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《晋书·武帝纪》:“泰始五年(269)六月,“邺奚官督郭廙上书陈五事以谏,言甚切直,擢为屯留令。”
使职名。唐高宗上元二年(675)关内道覆囚,使邵师德等奉辞,往诸州县省察复核囚徒,至玄宗开元十年(722),宇文融除殿中侍御史,充覆囚使。
官署名。北宋真宗景德三年(1006)置,掌交州、龟兹、占城、大食、注辇、于阗、甘州、沙州、宗哥等地贡奉与通使事宜,设监官二人,以三班使臣、内侍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隶鸿胪寺。官署
官名。“直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”之简称。参见“直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”。
即“扎尔固齐”。
官名。南宋置,参掌尚书右选之事。
官署名。北齐隶太仆寺,掌御马及诸鞍乘。设令、丞各一员为长贰,又置奉承直长二员。隋初沿置,设令、丞各二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减入殿内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