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君
殷朝诸侯方伯别称。《甲骨续存》卷一第一五○七片: “辛巳卜, 贞, 多君弗言余其㞢于庚, 亡祝,九月。”
宗教事务官的合称。商代设置,见于祖庚、祖甲朝的卜辞,如:“辛未王卜曰:余告多君曰:朕卜有祟?”(《合集》二四一三五)这些“多君”在王朝的卜筮休咎上有发言权,并备商王咨询。
殷朝诸侯方伯别称。《甲骨续存》卷一第一五○七片: “辛巳卜, 贞, 多君弗言余其㞢于庚, 亡祝,九月。”
宗教事务官的合称。商代设置,见于祖庚、祖甲朝的卜辞,如:“辛未王卜曰:余告多君曰:朕卜有祟?”(《合集》二四一三五)这些“多君”在王朝的卜筮休咎上有发言权,并备商王咨询。
民国政府成立,初设海军署,不久改为部,设部长一人,掌管部务,政务、常务次长各一人,其属有总务、军术、军务、舰政等八司。
官署名。明朝掌管官养马匹的机构,其职掌同于行太仆寺。为从三品衙门。永乐四年(1406)置北直隶、辽东、平凉、甘肃四苑马寺。五年增设北直隶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。十八年革北京寺,并入太仆寺。宣德(1426—
官名。渤海国官,右六司信部长官,置一人,居司政(比仆射)下。
官名。元置,为制国用司的佐官,见“制国用司”。
官名,金朝置。从五品,掌奏御进告尚书省,御史台理断不当事。其佐官有同知登闻检院,正六品。属官有知法二员,从八品,女真、汉人各一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官名。见“登闻检院”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清理财政处副长官。宣统元年(1909)设。二人。正四品,以本部左、右参议兼充。掌佐提调总司清理财政事宜,稽核处务。
官名。宋代于开封府设判官二人,分日轮流审判案件;左右军巡院亦设判官二人,分管京城争斗和案件审理。临安府设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、观察判官各一人。金大兴府置总管判官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府事,员额一人,从五品,掌
① 宋朝诸阁学士、直学士统称。② 清朝内阁学士之俗称。清代内阁学士的简称。见“内阁学士”。
官名。明朝大理寺之职官。隋以后历朝大理寺均设评事一官,至明朝始分左、右,分别隶大理寺左、右二寺,与二寺主官同掌所管刑名案件。明朝左、右评事各设四人,清朝减为各一人,均为正七品。官名,即“左平”,汉宣帝
官名。北齐置。 从九品上。 参见“牸牛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