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内都巡检
武臣的差遣职务。五代时后梁与后周设置,掌宫内治安事务。参见“巡检司”。
武臣的差遣职务。五代时后梁与后周设置,掌宫内治安事务。参见“巡检司”。
官名,东汉和帝初置,位次于将军,领一方驻军,类似校尉,下属有司马,驻交州日南郡象林县。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》:“(十四年)五月丁未,初置象林将兵长史官。”参看“将兵长史”条。
诸侯之长。《左传·襄公四年》: “天子所以享元侯也。”杜预注: “元侯,牧伯。”诸侯之长。《左传·襄公四年》:“三夏,天子所以享元侯也。”
官禄等级。《史记·秦本纪》: “遂复三人官秩如故。”官职和俸禄。《史记·秦本纪》:“遂复三人官秩如故。”《荀子·王霸》:“百官则将齐其制度,重其官秩。”
伎术官名。见“奉上太医”。
官名。元朝置。简称参议。设于世祖中统元年(1260),秩正四品,为中书省参佐官首领,掌左、右司文牍,总管六部事宜,参预宰相会议军国重事。初设一员,至元二十二年(1285)增至六员。成宗大德元年(129
官名。南朝宋明帝泰始三年(467)置,为九嫔之一。齐不置。梁、陈复置,陈亦位列九嫔。隋、唐不设。宋朝置在淑仪下、顺仪上,正二品,属“嫔”。内命妇名。南朝宋泰始三年(公元467年)所置九嫔之一,为皇帝之
金代俸禄制度。其制是岁俸支给钱、币(即帛)、绢、绵,并有职田之制。京官无职田,外官自三品以下始给职田。职田岁收之粟送至官仓,官员从职田中应享受的收入,按定额随月俸发给。
官名。三国吴孙皓置。《江表传》:“(孙)皓以(何定)为楼下都尉,典知酤籴事,专为威福,而皓信任,委以众事。”(《三国志·三嗣主传》裴松之注引)官名,三国吴孙皓置,掌买酒买米等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皓传
官名。清末商部属官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。简任。掌辅佐堂官,综核各司事务。三十二年,商部改农工商部,省。
即“徐州兵马指挥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