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大司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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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西北筹边使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六月任命徐树铮任此职。依照同年七月十八日公布的《西北筹边使官制》规定,其职任为筹办西北各地方的交通、垦牧、林矿、硝盐、商业、教育、兵卫等事务,并节制、指挥

  • 老上稽粥单于

    即“老上单于”,详该条。

  • 柴炭局大使

    官名。元至元十二年(公元1275年)置大都、上都柴炭局各一,属宣徽院。十六年(公元1279年)改提举司,大德八年(公元1304年)定秩为正七品。设大使为主官,大都一人,上都二人;达鲁花赤各一人监临之。

  • 光禄寺典簿厅典簿

    官名。明清时光禄寺置典簿厅,明制有典簿二人,录事一人。清制有典簿满、汉各一人,经承一人,掌章奏文移。每年夏季。统计一年中光禄寺出纳银数,汇缮支出酒、盐、米、布等物及库储金银器皿清册奏销。并掌本寺官员俸

  • 国民革命军总司令

    国民党政府最高军事指挥官。始设于广州国民政府。民国十五年(公元1926年)七月七日,公布《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组织大纲》,开始北伐,以总司令统辖北伐军各军、师。并赋予总司令以各种特权, 如“总司令兼任军

  • 御书处

    掌勾摹“御笔”事务并造作朱墨的机构。清置,原名文书馆,康熙二十九年(公元1690年)改为御书处。设管理王大臣,无固定员额;下设兼管内务府司员三人,库掌二人,委署库长六人。所属有刻字作、裱作、墨刻作及墨

  • 内城巡警总厅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、民政部所辖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,改京师内城工巡总局设。初隶巡警部,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。专理京师内城警务、民政及护卫皇帝车驾等事宜。置厅丞一员,从三品。辖总务、行政、司

  • 发丘中郎将

    官名。或说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初曹操置,《三国志·袁绍传》裴松之注引《魏氏春秋》载袁绍檄州郡文: “(曹操)又置发丘中郎将、摸金校尉,所过堕突,无骸不露。”一说曹实未置,系敌方诋斥之辞。南朝

  • 冯相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冯相氏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中大夫属官,掌观测历法时辰与天位的对应,来考察历法的精粗,下设冯相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
  • 马厂翼长

    官名。清朝太仆寺之属官。额设四人,正五品,于护军校内补授。协两翼总管综治马政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参见“马厂总管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