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大宗正司

大宗正司

官署名。宋仁宗景祐三年 (1036) 置,掌纠合宗室族属加以训导,接受族属词讼,纠其违失,有罪即劾奏,法例不能决者奏请裁决。总管宗室服属远近之数和赏罚规式,每年录存亡之数报宗正寺。设知大宗正事、同知大宗正事各一人,以宗室团练、观察使以上有声望者充任; 丞二人,以文臣升朝官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或置判大宗正事、知大宗正丞各一人。下设士、户、仪、兵、刑、工六案。吏人有主押官、押司官、前行、后行、正名贴司、守阙正名贴司、私名贴司等。南宋沿置。


官署名。宋朝设大宗正司,掌管皇族宗派属籍等,以统皇族。其长官为卿和少卿。金改为“大宗正府”。参看《宋史·职官四·宗正寺》、《金史·百官一·大宗正府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奉徽库

    官库名。元置,属徽政院。秩从五品,掌内府供给。设提点,大使各二人,副使四人,库子六人。至治三年(公元1323年)罢,并入文成等库。

  • 京坊局丞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京坊局”。

  • 卫尉府

    官署名。南齐置,掌宫城管钥。其长官称丞。见《南齐书·百官志》。

  • 正大夫

    即长大夫,执政官长。《诗经·小雅·雨元正》: “正大夫离居,莫知我勚。”

  • 受纳使

    官名。西夏置,见“受纳司”。

  • 委任公务员任用资格

   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(公用1933年)三月二十一日公布的《公务员任用法》规定,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,可任用为委任公务员:一、经普通考试及格或与普通考试相当的特种考试及格者;二、现任或曾任委任职,

  • 西南面招讨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亦称“西南面都招讨司”、“西南路招讨司”、“西南路招讨府”。治丰州(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东),掌镇抚西京道西部。统领丰、云内、宁边、东胜、金肃等州、河清军及涅刺、乌古涅刺、涅刺越兀、梅

  • 河东局丞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河东局”。

  • 隶臣

    地位低贱的臣。《汉书·戾太子传》:“江充,布衣之人,闾阎之隶臣耳。”注:“师古曰:隶,贱也。”

  • 乌尔哈伯喀达拉喇哈番

    见“吴尔哈伯额达喇喇哈番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