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寺右治狱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分左推、右推、寺案、知杂、检治五案,掌在京百司事当推治或时旨委勘及系官之物应追究事。哲宗元祐三年 (1088) 罢,以其事归户部。绍圣二年(1095)复置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分左推、右推、寺案、知杂、检治五案,掌在京百司事当推治或时旨委勘及系官之物应追究事。哲宗元祐三年 (1088) 罢,以其事归户部。绍圣二年(1095)复置。
文书名。清朝军机处使用的简便上行文。军机大臣在遵旨办理日常政务时,随时有事向皇帝请示或报告即用。不具衔名,开首即陈述事项,末以“谨奏”作结。在清官文书中别具一格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供府署”。
官署名。又称“东京都部署司”。辽朝置,统领楮特奥隗、窃爪、稍瓦、曷术四部及显、乾、贵德、沈等州兵马。官署名。辽代设此官署。辽以辽阳为东京,东京兵马都部署司与东京都统军使司,为镇守留都的官署。见《辽史·
即“宗子录”。参见“宗子正”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(1390)于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断事司分置,每司设一人,正七品,分理军中刑狱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革。参见“五军断事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掌全国电政,凡官商电报局则例、线路规章、万国电政联盟条款,以及城市电话、电灯各事皆属之。置郎中二人,员外郎三人,主事六人。官署名。(1)清末置,
明清时童生经考试录取为生员者称为入学,亦称“进学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见“西台”。
官名。北宋真宗咸平二年(999),始置翰林侍读学士、侍讲学士。为皇帝进读书史,讲释经义,备顾问应对。其后,或以大臣为翰林侍读、翰林侍讲,不带学士; 或为侍读、侍讲,不加别名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
官名。北魏置,属尚书省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八品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