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都四窑场
官署名。置于元世祖至元十三年(1276),领匠夫三百余户,营造素白琉璃砖瓦。秩从六品,隶少府监。设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下辖南、北窑场与琉璃局。
官署名。置于元世祖至元十三年(1276),领匠夫三百余户,营造素白琉璃砖瓦。秩从六品,隶少府监。设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下辖南、北窑场与琉璃局。
吏人犯轻罪处分方式之一。宋制,凡吏人犯轻罪许以一定数额的铜钱赎罪,称为罚直。所罚铜钱归官府所有。直指铜钱数,二百五十文称为一直。
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充即充当,是近于一种特派式的任用。唐自开元以后此种任用多见于史。如开元三年(公元715年)以光禄寺卿马怀素与左散骑常侍褚无量并充侍读;开元二十二年(公元735年)遣张九龄充河南开稻田
官名。宋仁宗嘉祐三年(1058)置,员一人,以朝官以上充任,为都水监副长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官名。宋初置,为都水监的副主官。见“都水监”。
指儒生出身的官吏。《汉书·朱博传》:“文学儒吏时有奏记称说云云。”
官名。隋初置,员额二人,属内侍省。唐沿置,掌纠察宫内不法,每年傩祭(腊月驱逐鬼疫的仪式)时监视出入。员额六人,秩正七品下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置,为东宫诸局之一。
官名。即“仪制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,秦孝公置,为有一定俸禄的县属佐吏。《史记·六国年表·孝公十三年》:“初为县,有秩史。”
清朝官服之一。乃夏避雨,冬避雪之时穿用者。包括雨衣,雨裳。形制与常服同。多用羽缎、油绸为之。二品以上用红色,二品以下用青色。
官名。明朝用称内阁辅臣出掌兵事之官。仅见于天启元年(1621)内阁大学士孙承宗督师经略山海关一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