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都柴炭提举司
见“大都柴炭局”。
见“大都柴炭局”。
散官名号。洪武四年(1371)置,以授正七品内官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。属卢龙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。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、以备军需。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卢龙监”。
官名。见“会同馆”。
官署名,秦置,汉沿置,属太仆,由长、丞主监事,掌养皇帝乘马。駼,良马名。《尔雅·释兽》:“駼,马。”邢昺疏:“良马名駼。《字林》云:北狄良马也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太仆,秦官,掌舆马……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置,掌分类编纂御笔,设详议官、同详议官。
官名。属“国民政府主计处”,见该条。
即“总理全营事务翼长”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参见“拟正”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元年(1131)置,员一人,为行在皇城司长官,以诸司副使、内侍都知押班充任。
官名。又称统辖两翼牧厂总管。清朝太仆寺所属各马厂之总管。顺治元年(1644)初设立太仆寺时,分左、右两翼马厂,至乾隆十三年(1748),设统辖总管处,置统辖总管一员,或特简,或以察哈尔都统兼管。掌统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