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都路都总管
官名。元置,见“大都路都总管府”。
官名。元置,见“大都路都总管府”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明代君主为提高皇权,对臣下施行廷杖以立威。一旦触君主之怒,虽大臣也不免受廷杖之责,为明代秕政之一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郡、县属官,专掌迎接新任长官诸事,位高于同级功曹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将,掌理海军医疗事务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流外八班中的四班,代旧“广武将军”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班。武官名。南朝陈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四班,代旧广武将军。
监狱职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新监,在看守长的直接指挥下,监督、管理犯人,并办理监狱内的各项总务工作。如看守员额较多,则在若干看守中选一人为主任看守,协助看守长指挥总看守工作。国民党政府监狱沿置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夷离毕院官员。在左夷离毕下。参见“左夷离毕”。官名。辽置,为夷离毕院的佐官,见“夷离毕院”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年间曹操置为属官,又分左、右,掌管司法事务。北齐诸州亦置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分左右,掌司法。其后,北齐诸州也置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淳化元年(990)置,掌复审天下大辟狱案,设详复官领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以详复之事归诸路提刑司,刑部不复详复。哲宗元祐元年(1086),刑部复置详复案。
吏名。宋朝宗正寺、大理寺、太常寺置,位在胥史下。吏员名。宋置于各寺监,承长官之命,掌办本衙署事务。其地位在胥长、胥史之下。
见“龙飞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