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周朝设此官,《周礼·夏官》有大驭中大夫二人。大驭即太驭;掌驾玉路祭祀等。此后,除北周设此官外,其余各代都不设。见《周礼·夏官·大驭》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,《晋书·武帝纪》泰始十年 (274):“攻拔吴枳里城,获吴立信校尉庄祐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掌领兵作战,地位低于将军、高于都尉。《晋书·武帝纪》:“(泰始)十年……九月癸亥以大将军陈骞为
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。原属外城工巡局,掌刑部及各衙门移交的工作人犯。巡警部成立后改归本厅,其职掌改为收养贫民和工作人犯,令其学习工艺,并管理各粥厂与济善堂,其性质属于京师地区的慈善事业机构而兼劳教场所
官名。中正殿为清代内廷供佛处,设管理王大臣,无固定员额,下设员外郎,副内管领、笔帖式等。掌喇嘛诵经之事。
宋代在成都置玉局观,设玉局观提举。此官属祠禄官,只食官禄,无事可干。每年九月九日在此设药市。苏轼曾任玉局观提举,属礼部中的祠部。参看宋陆游《老学庵笔记六》、《宋史·职官十·宫观》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民政教化。《管子·五行》: “出国司徒令,命顺民之功力以养五谷。”
官署名。民国时,设于各省或特别区域的法院称高等法院,为法院的第二级,旧称高等审判厅。审理内乱、外患、第一审诉讼案及不服地方法院裁定而上诉案件等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设于各省及特别区域,为三级法院中
清朝太监官职之一。以八品“侍监”充,亦有无品级者。坤宁宫、养心殿内(兼吉祥门)、御茶房、苍震门、遵义门、寿康宫、御花园、太庙、慈宁宫、祭神房、寿皇殿、瀛台、画舫斋、永安寺及内务府掌仪司、营造司等处均设
散官名。金朝置,为司天监散官,二十五阶之第十九阶,秩正八品下。元沿置,为十四阶之第九阶,秩正七品。明洪武四年(1371)置,为钦天监散官,以授五官灵台郎。十五年废,改依文散官分授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
爵名。汉制,列侯大者食县,小者食乡、亭。亭侯即指列侯食邑为亭者。封爵不世袭,位视中二千石。三国魏文帝定爵制,亭侯为第九等,位在乡侯下、关内侯上,以嗣王庶子为之。晋朝亦置。南朝宋制,亭侯五品。南凉二千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