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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史院
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五年 (1278) 置,有太史令等官七员,掌天文历数之事; 武宗至大元年(1308) 升令从二品,设官十员;仁宗延祐三年(1316)升令正二品,设官十五员; 后定置院使五员,正二品,并置同知二员、佥院二员、同佥二员、院判二员、经历一员、都事一员、管勾一员、令史三员、译史一员、知印二员、通事一员、宣使二员、典吏二员。其属官有春官正兼夏官正、秋官正兼冬官正、中官正各一员,保章正五员、掌历二员、腹里印历管勾一员、各省司历十二员、印历管勾二员、灵台郎一员、监候六员、副监候六员、星历生四十四员、挈壶正一员、司辰郎二员、灯漏直长一员、教授一员、学正一员、校书郎二员。朱元璋吴元年 (1367) 改太史监为院,院使正三品,同知正四品,院判正五品,另有五官正、典簿、雨旸司、时叙郎、纪候郎、灵台郎、保章正、副、掌历、管勾等属官; 明洪武元年(1368) 改名司天监。


官署名。元置,掌天文历数之事。其官有院使、同知、佥院、同佥、院判等。见《元史·百官四·太史院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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