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北周地官府司仓中大夫所属有典曲中士,正二命;典曲下士,正一命。掌曲(麴)的制造,以供酿酒之用。《周礼》中无此官。
官署名。① 尚书曹名。西汉成帝时置,设尚书,掌州郡长官奏事,管理地方行政。属尚书令。东汉初沿置,属尚书台,设尚书、郎。后改掌京师治安、辞讼、刑狱等政,亦谓之贼曹。三国罢。②尚书台 (省) 诸郎曹之一。
官名,亦为政区名。秦代京畿地区由内史治理,即以官名为政区名,不称郡。辖境相当于今陕西关中平原。景帝时分为左右内史,号称左右辅。武帝时又分左右内史为京兆尹、左冯翊和右扶风三个相当于郡的政区,合称“三辅”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贵州省置二人,广西省置一人,均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。广西省另有思恩府辖从九品土官一人。
官名。汉朝大将军属吏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: “使大将军军监治众等四人,将五千骑,分三队,出塞各数百里,捕得虏各数十人而还。”官名,西汉置,为大将军属官,掌监督军队,也领兵作战。《汉书·匈奴传上》:“天子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朝廷执法官。《韩非子·外储说右上》: “荆庄王有茅门之法曰: ‘群臣大夫诸公子入朝,马蹄践溜者,廷理斩其辀,戮其御。,”官名。楚置,掌茅门之法。《韩非子·外储说右上·说三》:“荆庄
官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宾客清吏司之副长官。协助郎中掌司事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改称王会清吏司员外郎。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山东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三至五人,后增至十人。洪熙元年 (1425),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。皆秩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
官名。见“内翻书房”。官名。清置,为内翻书房的主官,见“内翻书房”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军饷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管本司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