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朝梁伯、子国置,掌同王国典书令。参见“典书令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掌管牲畜牧养事务。属尚书省。《北史·孝行传》: “(乞伏居)献文时为散骑常侍,领牧曹尚书,赐爵宁国侯。”一说与“都牧尚书”为同职异称。
官名别称。唐宋以知西推、理赃赎、三司受事的侍御史称副端,又以知左、右巡的殿中侍御史称副端。唐代对知西推侍御史的别称。见“知推侍御史”。
官名。五代梁太祖开平三年 (909)置,掌京都巡警之事。北宋于开封府、河南府、应天府置,与右军巡使分掌本府争斗及推鞫之事,正八品。官名。宋置,开封府属有此官。掌京城争斗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·开封府》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掌管苑囿禽兽等事务,以大囿丞为长官,属司农寺钩盾署。
参见“右主客郎”。
太子太师、太子太傅、太子太保合称。参见“太子太师”。
官署名。北魏有“游猎曹”,北齐置部,设丞。隶司农寺钩盾署。
见“步军翼尉”。
官名。隋朝诸冶监次官,大冶监丞视正九品,中冶监丞视从九品。唐朝少府监所统冶监次官,置二员,从八品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