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子典衣令史
东宫属官。北魏前期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正八品上,后期不见。
东宫属官。北魏前期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正八品上,后期不见。
官名。又作大官丞。秦汉少府属官,太官令副贰,东汉有左丞、甘丞、汤官丞、果丞各一员,三国魏沿置。南朝宋置一员,隶侍中; 南齐一员,隶尚书省; 梁、陈改隶门下省。北魏隶光禄卿。北齐置为光禄寺太官署次官。隋
掌管驾车的小官吏。《汉书·丙吉传》:“(丙)吉驭吏耆酒,数逋荡。”
东宫武官名。隋炀帝改左右监门率为左右宫门将。唐初复旧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于乌里雅苏台、科布多、唐努乌梁海、恰克图各地均设置审判处,相当于地方审判厅。其审判管辖区域与各该地区参赞或民政员管辖的区域相同。其职掌为地方案件第一审及初级案件第二审。各地审判处设
即“皇太弟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宋初置,见“虞部司”。
周朝封赐卿大夫等大臣的祭祀用田。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 “卿以下必有圭田,圭田五十亩。” 朱熹注: “圭,洁也。所以奉祭祀也。”
官署名。明朝专指少数民族地区归附地区所置的卫所,包括都司。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都督 都指挥、指挥、千百户、镇抚等,并赐给敕书印记。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。以少数民族首领为其世袭长官,称都
即“北大王院”。官署名。太平天国官爵不分,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,以处理国家政务。北王府设官如下:六部尚书,掌理政务,北殿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各一至六尚书,计三十六人。承宣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大理寺置,员六人,掌断刑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