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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常少卿

官名。北魏始置,为太常副贰,位在丞上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改四品上。北齐置为太常寺次官,员一人,四品上,位列诸寺少卿之首。隋初因之,炀帝增为员二人,从四品。唐、五代沿置,正四品上,协助太常卿管理礼乐宗庙祭祀事务,分领诸署。唐高宗、武则天时曾随本寺改名奉常大夫、司礼少卿,旋各复旧。北宋初为四品寄禄官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始为职事官,员一人,从五品。南宋初,兼宗正少卿。辽朝置为南面官。金朝员一人,正五品。元朝或置或罢。明初称太常司少卿,洪武三十年 (1397)复旧,员二人,正四品。弘治七年 (1494) 以后,增设一员,提督四夷馆,掌翻译事务。清朝设满、汉各一员,正四品,协助寺卿管理祭祀礼仪,至祭期可任赞礼官。光绪 (1875—1908) 中省。自北齐以来,亦称“太常寺少卿”。参见“太常寺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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