奏状
官文书名。官员向皇帝上奏之文书。宋朝则规定在外官员除前两省、在京官员除上殿奏事和大两省外,不能用札子,只准用表状,称奏状。其末云“谨录奏闻,谨状”。状前和封面用黄纸贴事目。
官文书名。官员向皇帝上奏之文书。宋朝则规定在外官员除前两省、在京官员除上殿奏事和大两省外,不能用札子,只准用表状,称奏状。其末云“谨录奏闻,谨状”。状前和封面用黄纸贴事目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京师警察机关仍沿清末旧制,设内城总厅,由厅丞主管。次年一月八日公布《划一现行京师警察厅组织令》,改设京师警察厅,设总监一人为长官,由内务总长呈
武官名。唐武后圣历元年(公元698年)以夏州都督领盐州防御使,安史之乱起,诸州当军事要冲者,至德以后均置防御守捉使,专治军事,以刺史兼任,不赐旌节; 其下有副使、判官、推官、巡官各一人。上元末改防御史
官名,即门下督盗贼,汉置,为郡佐吏,掌兵卫,长官出,则带剑导从,居则巡察禁防盗贼。也简称督盗、督盗贼、门下督。后世多沿置。见汉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,参看“门下督盗贼”条。
官署名。①宋朝置,为四方馆之一。神宗熙宁(1068—1077)年间创立,掌接待高丽使者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属鸿胪寺。南宋改属礼部。②清朝置,为清末之学馆。亦称“京师同文馆”。咸丰十年十二
官名。春秋战国晋、魏等国置。掌管公卿大夫之庶子事务。《左传·宣公二年》:“晋于是有公族、余子、公行。”杜预注:“皆官名。”《吕氏春秋·报更》: “张仪,魏氏之余子也。”国君的近卫。春秋时晋国置。余子本
官名,汉置。皇帝皇后死,在未定谥号前称“大行”。大丧,东园武士掌载“大行”车。《后汉书·礼仪下·大丧》:“东园武士载大行,司徒却行道立车前。”“东园武士奉下车,司徒跪曰‘请就下房’,都导东园武士奉车入
官名。见“审判员”。
官名。元置,为制国用司的佐官,见“制国用司”。
宋直史馆的简称。吏员名。宋殿中省尚药局置,员额四人,以后行吏员为之,其地位次于局史。
官名。① 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《天官》: “女御,掌御叙于王之燕寝,以岁时献功事; 凡祭祀,赞世妇; 大丧,掌沐浴; 后之丧,持翣,从世妇而吊”。② 内宫女官。隋文帝开皇二年 (582) 著内官之式,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