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都
“子都将”的省称。
“子都将”的省称。
官名,为盐官令或盐官长之副,佐令或长收盐税。参看“盐官令”条。
官名。清末邮传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佐尚书总理部务。宣统三年(1909),左侍郎改副大臣,右侍郎裁。
官署名。西夏管理佛教事务的三功德司之 一。掌管度僧出家。与住家功德司共有六国师为正使,有言过处六、承旨六。
辅佐。《左传·哀公十八年》: “使帅师而行,请承。”
官署名。北周明帝即位后,集公卿已下有文学者八十余人於麟趾殿,刊校经史,因立麟趾学,在朝有艺业者,不限贵贱,皆为学士。后以于翼之议,分其班次,以为差等。
官府书契。《周礼·天官 ·宰夫》: “五曰府,掌官契,以治藏。”孙诒让《正义》: “官契,即小宰八成之书契也。”
官署名。简称车驾司郎中。明清兵部车驾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驾部郎中设,一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兵部车驾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以
官名。原为少数民族首领称号,十六国代拓跋什翼犍建国二年 (339) 沿用此名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“其诸方杂人来附者,总谓之‘乌丸’,各以多少称酋、庶长,分为南北部,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。时帝弟觚监北部
官署名。元中统初,世祖以王鹗为翰林学士承旨,未立官署。至元元年(公元1264年)始置翰林学士院。四年(公元1267年),改为翰林兼国史院。二十年(公元1283年)与集贤院合并,称翰林国史集贤院;二十二
见“提举茶盐官”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摘山煮海之利,以佐国用;视其岁额丰损以诏赏罚。凡给之不如期,卖之不如式,与州县不加恤者,皆劾以闻。其官称提举,本以给卖钞引,通商阜财,时至所部州县巡察,禁止私贩,按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