季父族帐详稳司
官署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,掌季父帐之兵马。参见“一帐三房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,掌季父帐之兵马。参见“一帐三房”。
官名。清置,亲王府、郡王府各一人,秩从六品。掌王府膳羞之事。
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特别市市长的佐助人员。参见“市自治制”。
官名。清末稽查宫禁守卫长官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置。三人,特简,王大臣充。掌稽查禁城、禁门、宫门、殿阁各处亲军、护军各营守卫事宜。宣统三年(1911)省。
官署名。元中统四年(公元1263年)置上都路总管府,至元三年(公元1266年)给留守司印,皇帝幸大都时行留守事,皇帝还上都则行使总管府职权。十九年(公元1282年)合留守司与总管府为一署,改建为上都留
村公所的组成人员。北洋政府时期云南省设置,见“村公所(2)”。
代行司隶校尉之职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更始将北都洛阳,以光武行司隶校尉,使前整修宫府。”司隶校尉,初置持节,率中都官徒一千二百人,督大奸猾。后罢其兵,掌率隶巡察。参看“司隶校尉”条。
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边防官。设都统军使、副使、都监等,掌理边防军务。金置“统军司”,参见该条。
即“大都警巡院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制度之一。又称对易、对替、两易、对移。凡官员因避亲嫌,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,得与其他官员换任。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。亦称对移。官员因避亲嫌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, 得与其他官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延庆宫马群饲养蕃息之事。置侍中、敞史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