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事司
见“提举学事司”。
见“提举学事司”。
官名,即右廷尉平,为大理(廷尉)属官,掌审判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:“廷尉,秦官,掌刑辟,有正,左右监,秩皆千石。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……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、右平,秩皆六百石”。参看“大理平”条
官署名。元置,见“尚供总管府”。
官名,三国魏置,掌开荒种稻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邓艾传》:“为都尉学士,以口吃,不得作干佐,为稻田守丛草吏。”
即镇政府,民国置,办理全镇事务。有正、副镇长各一人。县以下的基层组织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与乡公所组织及职掌相同。参见“乡公所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机构。掌辖区税赋钱谷、仓库出纳、权衡度量。置于上京咸平府。设转运使领司事,秩正三品。下设同知转运使、副转运使等职。章宗泰和八年 (1208) 以辽东转运使兼按察副使,同知转运使兼签按察
官名。吐蕃官,曰曩论掣逋,亦曰论莽热,置一人,任国事。
北洋政府时期学绩试验中道试录取者的称号。见“道试”。
爵位名。太平天国前期诸王之一。燕王秦日纲初为丞相,后升顶天侯,又升燕王,称千岁,官阶为四等,辅佐天王处理军政诸务。系衔为霜师燕王,对外行文则冠以“真天命太平天国”七字。其办事机关称燕王府。参见“燕王府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膳部侍郎置,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膳部郎中置。渤海国左六司膳部属官亦置,位员外上。官名。隋初膳部司的主官为膳部侍郎,炀帝改诸曹侍郎为郎,称膳部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八班,拟武臣将军等号。天监十年,占据仇池的扬孟孙卒,武帝诏赠其此职、北雍州刺史。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武臣将军等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