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部专门司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学部。掌大学及高等学校,政艺各专业专门学堂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。司内设两科:专门教务科,掌核办大学堂、高等学堂及文学、政法、学术、技艺、音乐各种专门学堂一切事务,并稽核私立专门学堂教课设备,颁发公款补助等事;专门庶务科,掌保护奖励各种学术技艺、学位及学堂与地方行政财政有关系之事务,凡关于图书馆、博物馆、天文台、气象台等均归其管理,并掌理海外留学生功课程度及派遣、奖励等事项。每科设员外郎、郎中各一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学部。掌大学及高等学校,政艺各专业专门学堂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。司内设两科:专门教务科,掌核办大学堂、高等学堂及文学、政法、学术、技艺、音乐各种专门学堂一切事务,并稽核私立专门学堂教课设备,颁发公款补助等事;专门庶务科,掌保护奖励各种学术技艺、学位及学堂与地方行政财政有关系之事务,凡关于图书馆、博物馆、天文台、气象台等均归其管理,并掌理海外留学生功课程度及派遣、奖励等事项。每科设员外郎、郎中各一人。
军队的前行官,也叫先锋官。《史记·黥布列传》:“至咸阳,布常为军锋。”《三国志·魏书·张郃传》:“从讨柳城,与张辽俱为军锋。”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国防部长,掌理有关国防法规的拟定、监督。设司长(中将或同等官)、副司长(少将或同等官)各一人。司内分设管制、审核、立法、编篡四组,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,组员为上尉至上校级军
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。掌大典礼的仪制事项,职官设置不详。
参见“外委”。
记载官员考课成绩的文书。由各官员的直属长官签署,送吏部作为该员升黜的根据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北院左中丞”。
官名。①清末陆军部军法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掌军法司事。② 清末海军部军法司之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军法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燕曾置。《晋书·慕容隽载记》:“遣其御史中尉阳约数其残酷之罪,鞭之。”北魏为御史中丞之改称,主御史台。颇重其选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定为从三品。东、西魏沿置。西
官名。金设于翰林学士院,秩从七品。元翰林兼国史院、蒙古翰林院各置五员,从七品。官名。金置,属翰林学士院。员额二十四人,汉人、女真人、契丹人并用,其中汉人十人,女真、契丹各七人。掌文词之事。元承金制于翰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昭成子孙列传》:“(拓跋纂)后悔过修谨,拜内大将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