守司
官署。《韩非子·三守》: “至于守司、囹圄、禁制、刑罚,人臣擅之,此谓刑劫。”
官署。《韩非子·三守》: “至于守司、囹圄、禁制、刑罚,人臣擅之,此谓刑劫。”
官名。明清置,详见“刑部侍郎”。
将军名号。新莽置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 (天凤元年) 益州蛮夷杀大吏程隆,三边尽反。遣平蛮将军冯茂将兵击之。”明朝亦置。湖广地区总兵官挂印称将军者,曰平蛮将军。杂号将军名,西汉末年,王莽置,凡将军皆主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(宣武帝永平)四年(511)七月,诏改宗子羽林为宗士,其本秩付尚书计其资集,叙从七已下,从八已上官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五品,隶内正司,掌皇后车舆器具制造,设于仁宗皇庆二年(1313)。置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官署名。元皇庆二年(公元1313年)置,属内正司。秩正五品,掌车舆器备杂造之事。设提领、
官名,王莽置,职如郡太守。参看“扶尉”、“郡太守”条。
见“都商税院”。
吏名。宋朝置,分前行、后行,分掌京城、州县衙门及内外仓库场务的各种事务,位在押司之下、贴司上。吏员名。宋置,亦称守分。吏部主客司有手分;兵部原于私名下置守阙习学,后罢守阙习学,亦置手分。手分分前行后行
官名。宋初盐铁、度支、户部皆置判官,以朝官充任,分掌三部诸案公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即盐铁判官、度支判官、户部判官。宋初承五代之制,各设一人。乾德四年(公元966年)三部各置推
四征、四镇将军的统称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北齐书·步大汗萨传》:“父居,龙骧将军、领民别将。”参见“别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