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谟
宋朝宝谟阁省称。
宋朝宝谟阁省称。
清朝对非正印佐贰官之称呼。有京职与地方之别。京职有汉鸿胪寺主簿、序班、礼部会同四译馆大使、序班,铸印局大使,刑部司狱等。地方杂职有库官、仓官、税官、狱官、驿官、闸官及河泊所官等。
1、天子的代称。《汉书·郊祀志上》:“上遂东巡海上……群臣有言见一老父牵狗,言吾欲见钜公,已忽不见。”注:“郑氏曰:天子也。张晏曰:天子为天下父,故曰钜公也。师古曰:钜,大也。”钜通巨,故言大。2、指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四年(1406)置,又称北京苑马寺,辖清河、金台、涿鹿、卢龙、香山、通州六监,各监又下辖四苑,共二十四苑。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设卿,从三品,少卿,正四品,寺丞,正六品; 各监设监正
官署名。元置,掌修制东宫药饵。见《元史·百官五·储政院·典药局》。官署名。元置,属典医监。掌修制东宫药饵。设达鲁花赤一人,大使、副使、直长各二人。
市政府的属局之一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公共房屋、公共体育场、公共墓地的设计、监修及公园的建筑管理事项,市民建筑的指导取缔事项,道路桥梁沟渠堤岸及其他土木工程设计建筑事项,车辆的登记检验事
官置名。清末新设的外务部、民政部、度支部、邮传部、陆军部等下属机构。详见各该部参议厅条。(1)清末各部通设机关。审议本部法令及审议各司重要事务,设左右参议各一人,正四品,参事四人。(2)北洋政府时期步
官名。地方政府派赴中央呈递计簿的官员。西汉县道上计郡国及郡国上计中央,由县令长丞尉及郡丞、国长吏担任。东汉改派地位较高的掾史,令、长不自行。三国时诸郡、典农皆置。晋、南北朝亦置。其职掌并非仅司上计之责
十六国后赵所设总揽军国政务的一种名义。职权与“录尚书事”相类,乃宰相之任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 “勒令其太子省可尚书奏事,使中常侍严震参综可否,征伐刑断大事乃呈之。”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长官。顺治十八年(1661)改兵仗局为武备院,由兼管大臣及三旗侍卫管理院事。康熙十六年(1677),以职掌事务侍卫一人掌院印。雍正六年(1728),改职掌事务侍卫为三品卿。乾隆
官名。秦及西汉属少府,为汤官令副职。东汉沿置,隶少府所属太官令,员一人,秩三百石,主酒。官名,两汉皆置,为少府属官,西汉为令之副,掌酒。东汉省令,只置丞,且并入太官,属太官令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