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黔局
官署名。清朝贵州之铸钱局。康熙六年(1667)置局。雍正九年 (1731) 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贵阳府知府、贵筑县知县或通判,县丞选充。掌理本省之鼓铸事宜。
官署名。清朝贵州之铸钱局。康熙六年(1667)置局。雍正九年 (1731) 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贵阳府知府、贵筑县知县或通判,县丞选充。掌理本省之鼓铸事宜。
官名。元置,见“都护府(2)”。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之职官。康熙三年(1664)设。左、右翼各一人,由统领于本翼前锋侍卫内选拟引见充补。佐“协理事务前锋参领”掌章奏文移。
武官名。见“殿中将军”。
见“内三院学士”。
县门下吏名。汉置,《尉氏令郑季宣碑阴》所记均为门下之职,末有直事小史三人,门下小史一人。汉代郡国小史中有铃下、伍伯,《后汉书·酷吏·周纡传》有县铃下,注引《汉官仪;说:“铃下……以
官名。唐武则天垂拱元年 (685)改中尚方令置,为尚方监 (少府监) 中尚署长官,置一员,从七品下,掌供郊祀之圭璧、器玩之物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官名,三国魏置中尚方令,掌作诸玩好器物,唐武则天改中
官名合称,即左校令和右校令的简称。汉将作大匠属下有左校令,掌左工徒,右校令,掌右工徒,秩皆六百石,各有丞一人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将作大匠》。
有一定地位的人死后朝廷给予谥号的规则,始于周朝,相传有周公谥法、春秋谥法等。秦朝废,汉朝复用,历代因袭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 : “太古有号毋谥,中古有号,死而以行为谥。如此,则子议父,臣议君也。甚无
①担任。出仕。《礼记·内则下》: “五十命为大夫,服官政。”②职事。《班簋铭》: “更虢成公服。”《尚书·周书·旅獒》:“无替厥服。”③周朝划分的封国区域。《周礼·夏官·职云氏》: “乃辨九服之邦国。
选举制度。唐朝始设,十岁以下能通一经及《孝经》、《论语》,卷诵文十,全通者授官,通七者授出身。应试者由本贯申送礼部,同明经举人之例,考试讫奏闻。宋朝沿置,十五岁以下能通经赋诗者,州举送朝廷,先由国子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