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刑院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淳化二年(991)置,设知院官一至二人,详议官六人,皆以朝官充任。凡具狱案牍先经大理寺断谳,然后关报本院,由知院与详议官定成文草上奏皇帝,再下中书审议,中书议后再奏,取旨后始定案,以防法吏舞文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,并归刑部。
官署名。宋淳化二年置,掌详谳大理所断案牍而奏之。凡狱具上,先经大理,断谳既定,报审刑院,然后知院与详议官定成文草,奏记上中书,中书以奏天子论决。其官有知院事和详议官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三·刑部》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淳化二年(991)置,设知院官一至二人,详议官六人,皆以朝官充任。凡具狱案牍先经大理寺断谳,然后关报本院,由知院与详议官定成文草上奏皇帝,再下中书审议,中书议后再奏,取旨后始定案,以防法吏舞文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,并归刑部。
官署名。宋淳化二年置,掌详谳大理所断案牍而奏之。凡狱具上,先经大理,断谳既定,报审刑院,然后知院与详议官定成文草,奏记上中书,中书以奏天子论决。其官有知院事和详议官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三·刑部》。
官名,回纥设此官,为将军名号。《旧唐书柳公绰传》:“是岁,北虏遣梅禄将军李畅,以马万匹来市。”又《旧唐书回纥传》:“乃遣达比特勒梅録将军告忠贞可汗之哀于我。”
官名。石勒为十六国汉安东大将军时置,掌参议军政大事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上》:“乃引张宾为谋主,始署军功曹。”
官署名。唐朝置,为吏部三铨之一,又称小选,由吏部郎官主之,掌流外人铨选之事,曾一度废罢,德宗贞元二年(786)复置。五代沿置。宋初因之,掌诸司胥吏考试、升迁及年满出官之事,择中选者补正名,叙其劳绩。神
宫廷医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七品下,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。官名。北魏设此官,主医药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太常卿·太医署》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同“修媛”,见“修媛”条。
官名。北周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司士下大夫二人,掌理群臣的名籍,主管黜陟、计比、征召的政令及正朝仪等事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司士中大夫,正五命,属夏官府。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裴宽传》:“武成二年(公元560
阶官名。金朝置,为教坊阶官,二十五阶之第十七阶,秩从七品下。元沿置,为十五阶第九阶,从六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起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正七品下,称司乐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 肃宗纪》:“以卫将军、讨虏大都督尔朱荣为车骑将军、仪同三司。”
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集贤院,募擅长绘画者充任,员额八人,掌绘画之事。有官者称直院。
官名。北魏置,南部尚书属官。《公孙猗墓志》: “父臻,南部尚书都郎,车骑府长史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 二五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