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陵江将军”之异称。武官名。即“凌江将军”,见该条。
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。隋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改左右武候府为左右候卫,唐沿置,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为左右金吾卫。有上将军各一人,大将军各一人,将军各二人。掌宫中、京城巡警,烽候、道路、水草之宜
官名,辽朝置,属北面官,犹汉官之三公。大于越无具体职掌,班在百僚之上,非有大功德者不授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三公”条。官名。辽代设置,亦称于越,为北面官,无职掌,班在百僚之上,犹如南面官中的三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后始设于京师、东三省等地,宣统二年 (1910) 各省渐设。掌对同级审判厅案件的检察事宜。置检察官一人,并录事等。官署名。清末始设,配置在初级
官名。简称“四川司员外郎”。①明清户部四川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四川部员外郎设,一人,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满洲司官初不分曹,随长官所派
官名。据《汉书·张释之传》记载,文帝时上林苑的主官为上林令,其佐官有八丞、十二尉、十池监。武帝时设立水衡都尉,主管上林苑及农田、水利、造船、铸钱等事,上林遂转属水衡都尉,主官设令及丞,而十池监仍由少府
官名。麴氏高昌国仓部长官。职掌同尚书。员一人。参见“仓部”。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设责任内阁,始置。一人,简任。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,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员。
官 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隶太禧宗禋院。武宗至大元年(1308),建南镇国寺 (即大掌思福元寺),立规运提点所。二年,改为规运都总管府。三年,升为隆禧院。文宗天历元年(1328),罢会福、殊祥二院,
官名。即金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金部员外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