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慰安抚使
唐诸道临时特遣使。武德九年(公元626年),遣谏议大夫魏征宣慰山东,遇事可按具体情况全权处理;兴元元年(公元784年)以萧复为江淮等道宣慰安抚使。遇事可按具体情况全权处理。
唐诸道临时特遣使。武德九年(公元626年),遣谏议大夫魏征宣慰山东,遇事可按具体情况全权处理;兴元元年(公元784年)以萧复为江淮等道宣慰安抚使。遇事可按具体情况全权处理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并司织、司染二署置,改隶少府监。唐初为织染方署,隶太府寺,太宗贞观元年(627)复隶少府监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少府监为尚方监,织染方署则去方字,为织染署,掌织絍
官名,金朝置,从六品,掌宫廷修饬洒扫、启闭门户、铺设毡席之事。佐官有丞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之审判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京师刑、民案件审判,于重罪为二审,轻罪为终审。置厅丞一人,下设刑、民两科,各置推事六人,分掌所辖刑、民案件。设典簿厅,置典簿二人,主簿四人
指受任镇守一方的军政长官。《资治通鉴》卷七二魏明帝太和五年: “先是 (王) 凌表 (满) 宠年过耽酒,不可居方任。”胡三省注: “方任,方面之任也。”指独领一方的地方长官,或镇守一方的将军、总督等。
见“参政”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水衡都尉,为辑灈令副贰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属水衡都尉,佐令领辑濯士,助令掌船只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,参看“辑濯”条。
官名,辽朝置,为南宰相府之长官,掌佐理军国之大政及国舅五帐世预其选。其佐官有南府右宰相、总知军国事、知国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参见“六尚”②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子率更寺,掌巡逻禁卫。设令、丞为长贰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置,隶尚书都省,负责讨论宗室、冗官、国用、商旅、盐铁、赋调等问题,以宰相蔡京提举,下设参详官、检讨官。同时,枢密院亦置,讨论武备之事,以知枢密院为提举。三年,皆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