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政使
官名。北宋太宗淳化五年(994),为赏昭宣使王继恩镇压王小波、李顺起义之功,特置此官授之。后用为内侍高级阶官,朝参位在东班前,称为班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六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内侍阶官名。改中卫大夫。
官名。元置,为宣政院长官,从一品,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事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三·宣政院》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淳化五年(994),为赏昭宣使王继恩镇压王小波、李顺起义之功,特置此官授之。后用为内侍高级阶官,朝参位在东班前,称为班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六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内侍阶官名。改中卫大夫。
官名。元置,为宣政院长官,从一品,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事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三·宣政院》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三司理欠司置,隶比部。哲宗元祐元年(1086)采纳司马光建议,改隶户部。三年,复归比部,由比部郎官领之。
舞师名。东汉大予乐令所属,为祭祀时的舞蹈人员。参见”大予乐令丞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顺治十五年(1658)置。设正、副监督各一人,皆为满员,由盛京五部司员内拣选充补。下设笔帖式若干人,亦为满员。贮藏粮石,收纳官庄米及辽阳,开原、广宁三城旗地之米,
官名。明初建都南京,上元与江宁为二京县,永乐迁都以后,为陪都所辖的二县。各置知县一人,其下有县丞、主簿、典史各一人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 增置,为正七品下武散官,专授归唐将领,隶诸卫。武散官名。唐置,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,秩正七品下。
“尚书五都令史”简称。
宋朝武阶官名。宋初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阶官名,废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刁遵墓志阴》载司马楚之官职: “魏使持节、 侍中、镇西大将军、府仪同三司、扬州刺史、琅邪王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二二之三) 即“开府仪同三司”的异称。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即“西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