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纳上士、中士
官名。见“宣纳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见“宣纳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乙字库为明代内府十库之一,内贮胖祆、战鞋、军士裘帽;其长官为大使、副大使,掌管帽务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户部》。
官名。南北朝均置,掌刑狱之事。南朝宋时,江州军府长流参军与刑狱参军并置,而刑狱在长流之下,见《宋书·颜师伯传》。梁武帝时,刘璠为北徐州轻车府主簿,领刑狱参军,见《周书·刘璠传》。北魏州军府本置此职,永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东宫文学侍从,任者皆为才学之士。参见《陈书·徐陵传》、《姚察传》。
官名,辽朝置,为北枢密院长官,掌契丹兵马,掌兵机武铨群牧之政。其佐官有知北枢密院使事、知枢密院事、北院枢密副使、知北院枢密副使事、同知北院枢密使事、签书北枢密院事等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北院”
官名。金代诸节镇设此官,品位在节度使下,副节度使上,正五品,掌通判节度使事,兼州事者仍带同知管内观察使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诸节镇》。
官名。清置,为国史馆的事务长官。满、汉各一人,分由内阁侍读学士、侍读及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各官派充,掌章奏、文移及管理吏员、差役等事。
官署名。清朝礼部所属之办事机构。由本部堂官酌委所属司员管理库事,无定员。贮藏各省解部试卷,各处交回旧印、封王全册与赏寿民、寿妇缎匹银两等项。宣统三年(1911)改隶典礼院。
官署名。简称“法律馆”。清末修纂法律机构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简派修律大臣,修订现行律例。三十三年特开馆设专衙,以编纂民法、商法、民刑诉讼法诸法典及附属各法。置修订法律大臣二至三人,提调二人。下设
官名。北魏末尔朱荣置,东魏高欢父子沿置。统领主帅左右的侍卫。选工于骑射者为之。见《北齐书·神武纪上》、《斛律金传》。
明清学校生员。即“增广生员”明清时生员名目之一,即增广生员的简称,原意是在定额以外录取入学者,其地位次于廪生。参见“廪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