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东汉置,名义上属少府,为内者令副职,员一人,秩三百石,佐令掌宫中布帐衣亵诸物。官名,汉置为内者令的佐官,助令掌宫中布帐诸亵物。属下有从官录事一人,员吏十九人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、《后
清朝“军机章京”之俗称。
清末所设之新式学堂。光绪二十四年(1898)创办。置管理京师大学堂事务大臣一人,总教习一人。分诗、书、易、礼四堂及春、秋二堂。二十六年,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后停办。二十八年复校,增设预备科 (政科、艺科)
官署名。明朝工部营缮司所属五大厂之一。掌烧造和贮存营缮所需陶瓦器物。
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每监军四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,为监军处理文书事务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所属北平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平清吏司均置,各一人,从五品,协郎中掌本司事。参见“北平清吏司”。
(1)地方自治执行机关职员。清末举办地方自治,城镇自治的执行机关为城镇董事会,设总董一人,先由城镇议事会选举正、陪各一名,再由地方官申请督抚遴选任用,总理董事会一切事项;董事一至三名,由议事会选举,呈
〔一〕官名。①宋朝军事编制将的统兵官,神宗时,一部分禁军实行将兵法,一般每将设正将、副将各一员。南宋时,将为各屯驻大军第二级军事编制单位,隶属于军,统兵官中亦设有副将。参见“将”。②金朝诸边将之一。位
官名。唐朝陪都太原副长官。玄宗开元十一年 (723) 改太原府司马置,二员,从四品下,掌贰府州之事,岁终则更次入计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湖广部、刑部湖广部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湖广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