宫保
① 唐、宋太子太保、太子少保之别称。②清朝对太子少保之称呼。雍正 (1723—1735) 后不立太子,而保留太子傅保之名,作为大臣及有功者之加官与赠官,有衔而无实职,然仍视为荣典。大臣多以庆典而得太子傅保衔。清制,加衔自太子少保始,以后逐次递升,凡得太子少保衔者,人多尊称为宫保。
即太子少保。详见“官衔”条。
① 唐、宋太子太保、太子少保之别称。②清朝对太子少保之称呼。雍正 (1723—1735) 后不立太子,而保留太子傅保之名,作为大臣及有功者之加官与赠官,有衔而无实职,然仍视为荣典。大臣多以庆典而得太子傅保衔。清制,加衔自太子少保始,以后逐次递升,凡得太子少保衔者,人多尊称为宫保。
即太子少保。详见“官衔”条。
太平天国提升官员的制度。太平天国实行保升奏贬制度,其制分为定期的与不定期的两种: 定期保升与奏贬,每三年举行一次,监军以下各官,只准上级保升、奏贬下级,而钦命总制可由各监军保升、奏贬;朝内官丞相、检点
指俸六百石以上的官吏。《汉书·景帝纪》:“吏六百石以上,皆长吏也。”铜印墨绶的官吏皆六百石以上。《后汉书·显宗孝明帝纪》:“令司隶校尉、部刺史岁上墨绶长吏视事三岁已上理状尤异者各一人,与计(吏)偕上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左罴卫次官,置一人。
官制用语。唐宋武官出身之一。凡士卒在战斗中亲冒矢石、斩获敌首、身受重伤、退敌解围及运粮守城、进筑把隘等,有功而授官职者,称“军功”出身。
官署名。明朝军事机构。其主要职责在拱卫京师守护宫禁。分上直卫亲军与非亲军卫。上直卫亲军有南、北京卫,不隶于五军都督府,非亲军卫有隶五军都督府与不隶五军都督府之别。设官品秩均与诸卫同。参见“卫”。官署名
官名。清朝护军营分掌门禁之长官。额定一人,以前锋统领、护军统领十人轮流值班。掌率值班官兵以守卫紫禁城内外之门。下属有印务章京一人,上三旗司钥章京一人,下五旗司钥章京一人。
西周君主称美臣子功绩或臣子自诩政绩用语。《师望鼎铭》: “王用弗忘圣人之后,多蔑历锡休。”
官名。宋置,掌河渠之事。《宋史·河渠志一》载:至和二年(公元1055年)十二月诏“以……殿中丞李仲昌提举河渠,……勾当河渠事杨纬同修河决”。
散官名号。洪武四年(1371)置,以授正四品内官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尚书左选、尚书右选,吏部考功,户部右曹、金部、仓部,刑部都官,工部、秘书省、太常寺、大晟府、宗正寺、大理寺等部门,皆曾先后设置,主管有关杂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