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小载师下大夫”的省称。
官名,汉置,属少府,为若卢狱的长官,掌治将相大臣和亲戚妇女。参看“若卢”条。
民国十四年(1925年)七月在广州成立,十五年九月国民革命军北伐,迁武汉。后分为武汉、南京两政府,后来合并于南京。其组织采取五权并立制,设行政、立法、司法、考试、监察五院,总揽全国政权。置主席一人、委
官场用语。宋朝官员所任差遣之地离都城千里以外者,称远地。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,凡官员注授差遣离都城逾千里者,称为远地。
明清荫监之一。指科举制度中,以官荫而得入国子监读书者。明初因袭前代任子之制,文官一品至七品皆得荫一子以世其禄。成化三年(1467)定制,在京三品以上方得请荫,或即与职事,或送监读书。云南、四川有土官生
参见“刀剑备身五职”。
官名。民国于内政、交通、实业、铁道等部设此官,承长官之命,办理技术事务,并指挥监督所属技术官,下有技正、技佐、技士。官名。为技术部员,北洋政府成立后于民国二年 (公元1913年) 设于交通与农商二部,
清代理藩院所属机构。驻京喇嘛设掌印札萨克达喇嘛一人,副扎萨克达喇嘛一人,扎萨克喇嘛四人,达喇嘛十七人,副达喇嘛四人,苏拉喇嘛十九人,教习苏拉喇嘛六人,额外教习苏拉喇嘛四人,德木齐三十一人,格斯贵五十人
官名。元朝置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六年(1289),秩从三品,置四员。掌宣政院所辖刑狱断案等务。成宗大德四年(1300)罢,后又复置。
指加授金章紫绶的将军,位在假银章青绶的光禄大夫之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