宫门大夫
官名。即太子宫门大夫。
官名。即太子宫门大夫。
地方侨务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十月十六日内务部呈准公布的《福建暨南局章程》的规定,其职权是保护华侨,主办有关华侨教育、实业,发给旅行证明,调查华侨情况,推销公债等。设总理、
官署名。辽置,属南面朝官,为汉人参加契丹本部组织的机构。设官有某宫汉人行宫都部署、某宫南面副都部署、某宫同知汉人都部署。十二宫名称见“十二宫宫官”。
官名。隋朝门下省御府局次官,置四员,从七品上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尚衣直长,隶殿内省。
吏职名。 或作駈使官。 唐朝左右神策军、藩镇使府置,供派遣役使。五代后唐进奏院有台巡驱使官。宋朝尚书省、门下省、中书省、学士院、御史台、少府监、将作监、金吾街仗司皆置,掌传递公文,操办杂事。流外官名。
见“八大臣”①。
官署名。简称旗籍司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。掌理内蒙古所属四十九旗之疆界、封爵、设官、会盟、军旅、驿递等事以及土默特游牧,黑龙江打牲处之各项事务。乾隆二十二年 (1757) 改柔远后司设; 二十九年
将军和相国合称。泛指高级文武官员。《墨子·法仪》: “虽至士之为将相者。”
官名。唐末五代藩镇属佐,置二员,位行军司马下,分判仓、兵、骑、胄四曹事,多由藩镇自辟置。北宋初改由朝廷除授,选士人充任,为选人阶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八品,徽宗崇宁二年 (11
即“右侍伯中大夫”。
品官制度。隋唐至明清各朝用指官吏由无品级到有品级的变化,也泛指取得品级的官吏。以从九品为入流界限。没有取得品级者则称未入流、不入流、流外。隋唐时吏员经过考铨以后可以递升为流内官,称为入流。宋代称进入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