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状
文书名。唐朝贡举考试举人须写家状,呈礼部,注明本人姓名、年甲、乡贯、三代、户主、举数、场第,以及父母年甲、现任或曾任官职等。宋朝则附于试卷前,作为卷首。试前投纳贡院。文、武官员亦须写家状,注明乡贯、三代、出身、历任有无违缺等,交朝廷备案。
文书名。唐朝贡举考试举人须写家状,呈礼部,注明本人姓名、年甲、乡贯、三代、户主、举数、场第,以及父母年甲、现任或曾任官职等。宋朝则附于试卷前,作为卷首。试前投纳贡院。文、武官员亦须写家状,注明乡贯、三代、出身、历任有无违缺等,交朝廷备案。
官名,金朝置,从八品,掌都堂之礼及官员参谢之仪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永兴宫所属机构。掌马群畜养蕃息之事。置侍中、敞史等职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九年(1376)改诸王府参军司而置。十三年,罢王相府,升长史司,正五品。置左、右长史为长官,总领王府庶务。其属,典簿一人。下辖审理、典膳、奉祠、典宝、纪善、良医、典仪,工正各所,各置正、
州分职吏名。晋代凉州设置,见《彭祈碑阴》,为军议从事的异称,掌参议军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之。天官府宗师司长官,正五命。掌管宗室定世系、辨昭穆等事务,并负有训导之责。以宗室中之亲贤者为之。属官有小宗师下大夫、小宗师上士、宗正上士等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
吏名。宋朝初年,中央及监司置。真宗景德二年 (1005),各州县皆置。为低级吏人,在押司及手分之下,掌书写、造帐等事务。吏员名。宋吏部尚书左右选、侍郎左右选及二十四司均置,司农、太府二寺亦置,本为官署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,分染坊使置。后用为武臣阶官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
见“乐部管理大臣”。官名。清置,即管理乐部大臣。见“乐部”。
官名。金朝教坊阶官,为官二十五阶之第十四阶,秩正七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起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正七品上,称舒和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教坊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