寄应
官场用语。宋朝举人不在原籍,于其他州府参加乡试取解,称寄应。
宋制,应解试者不在原籍,而在其他州府参加考试者,称为寄应。考取后即由该地发解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举人不在原籍,于其他州府参加乡试取解,称寄应。
宋制,应解试者不在原籍,而在其他州府参加考试者,称为寄应。考取后即由该地发解。
官名。又称“副翼尉”、“步军副翼尉”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。额设二人,左、右翼各一人。佐翼尉掌统辖步军,以守卫巡警京城。
唐五坊之一,以鹘坊奉御为主官。见“五坊”。
官名。即太子左、右卫率所领勋卫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太子左、右卫率为左、右侍率时置,唐高祖武德元年(618)复名“勋卫”。
官名。参见“纂修”。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属国史馆,掌纂辑民国史和历代通史,地位在纂修之下。参见“国史馆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《晋书·姚弋仲载记》:“(石虎) 启 (石) 勒以戈仲行安西将军,六夷左都督。”
司法官考试机构。北洋政府置,设典试委员长一人,由司法总长遴选,经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简派;典试委员与襄校委员人数均由司法总长临时决定,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派充:监试委员二至六人,由司法总长遴选,经由国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,置于南京(今河南商丘南),择宗室贤者一人管勾,掌外居宗室事务。大观三年(1109)罢,政和二年(1112)复置。南宋初,先移镇江,几经迁徙后,止于泉州。官署名。宋
明清中央各部院主事之别称。各部主事的别称。见“主事”条。
官名。①十六国西秦乞伏炽磐置,为高级执政官。《晋书·乞伏炽磐载记》: “罢尚书令、仆射、尚书、六卿、侍中、散骑常侍、黄门郎官,置中左右常侍、侍郎各三人。”② 王、公国属官。掌侍从赞礼,通传教令。南朝或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三年(583)由诸王府、诸州户曹参军事改名,炀帝大业三年(607)均改为司户书佐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诸王府所置复名户曹参军事,诸府、州并改此名,三都、六府各置一至二员,正七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