寺正
官名。明朝大理寺属官。洪武十四年(1381)置,大理寺下分左、右寺,各一人,正六品。建文(1399—1401)初改左、右寺为司,改寺正为都评事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各掌本寺,分理全国刑名复审之事。
官名。明朝大理寺属官。洪武十四年(1381)置,大理寺下分左、右寺,各一人,正六品。建文(1399—1401)初改左、右寺为司,改寺正为都评事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各掌本寺,分理全国刑名复审之事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置。见“刑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辽置,属南面朝官。穆宗应历元年(公元951年)有宣政殿学士李浣。
官署名。辽置,以上京内客省使、副使为正副主官,属南面京官。开泰末,耶律蒲奴为上京内客省副使。参见“客省使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职掌不详。正四命。散官名。汉置中黄门冗从仆射,北魏有冗从仆射。北周置冗从给事以为散官,秩正四命。
官署名。简称“都司”。明初置都卫指挥使司,洪武八年改置。多置于各省,掌一方之军政,分隶五军都督府,而听命于兵部。设都指挥使一人,都指挥同知二人,都指挥佥事四人为长官。以流官或世官充任,其属有经历司,设
杂号将军名,东粤王馀善置。《汉书·闽粤传》:“馀善闻楼船(将军)请诛之,汉兵留境,且往,乃遂发兵距汉道,号将军驺力等为吞汉将军,入白沙、武林、梅领,杀汉三校尉。”
官名。同“膳宰”。周朝置。饮食官之长。《韩非子·八说》:“厨人轻君而重于宰尹矣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虎贲率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清朝官缺之一种。翰林院、詹事府衙门官员之额定编制,有此称谓。翰、詹官员一体,互相升转。由修撰、编修、检讨升用者,以赞善为初阶,故赞善以上官缺统称坊缺。清制,翰、詹官员升转分为内班、外班拣选。翰、詹官员
官名。隋初于太史曹置,四人,从九品下。掌观察天文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增至十人。唐沿置。高祖武德七年(624)废。肃宗乾元元年(758)为五官监候,定制三人,正八品下。宋置官而未除授。明朝钦天监置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