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官署丞
官名。即导官丞。
官名。即导官丞。
官名。见“尚供总管府”。
官名。同“纳言”。相传尧舜时设。掌传递王命。战国铭刻写作“内言”。参见“纳言”。
官名。金设于同知宣徽院事下,正五品。元设于佥宣徽院事下,置二员,正四品。官名。元置,为宣徽院的佐官,员额二人,正四品,位在宣徽院事之下。
官名。清置,为御茶房长官,掌供御用茗饮果品及各处供献、节令宴席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宦官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京师内外城地区不属初审厅管辖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。置厅丞一人,下分刑、民两科。每科分二庭,各置推事六人。审判采合议制。宣统元年
官署名。金朝置,掌景州地区河仓漕运,辖六河仓,担负方圆近二百里、每年税粮万余石的运输任务。景州刺史兼任提举漕运司。参见“漕运司”。
官名。隋朝鸿胪寺崇玄署置为长官,一员,从八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增为正七品。唐朝为宗正寺崇玄署长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,掌京都诸寺观名数、道士帐籍及斋醮之事。北宋初存其名,极少除授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见“朝上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缮写诏旨,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①官名。廷尉平之省称。西汉宣帝置。《汉书·刑法志》: “置廷平,秩六百石,员四人。”②唐朝大理评事俗称。官名,也写作“廷评”。1、汉朝“廷尉平”的简称,详“廷尉平”条。2、唐朝大理寺评事的别称。3
官名。唐朝肃宗乾元元年 (758) 始设,为司天台属官。额一人,正五品上。系春、夏、秋、冬、中五官正之一,掌司四时,司其方之变异。宋朝沿置。初属司天监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属太史局